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4-06-29 14: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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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6-05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博时裕祥
基金主代码 1605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最初的3年内裕祥A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裕祥B封闭运作。3年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10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赎回起始日 2014年6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A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封闭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裕祥A 裕祥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514 15004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否
2、开放日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2014年6月9日定为裕祥A份额的开放赎回日,裕祥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裕祥A 份额,未被赎回份额将在份额转换日默认转换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份额。
3、开放日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裕祥A份额赎回。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某一交易账户的裕祥A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该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2 赎回费率
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为裕祥A 的一个开放周期,持有期限为一个开放周期的,裕祥A 的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不含)的,裕祥A 的赎回费为0。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代销券商: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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