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巨额赎回、强制赎回、连续赎回?
古海一叶丶
2017-04-25 0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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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监管趋严,证监会率先出台针对委外定制基金的相关规定,又有银监会连发8道文出手整治,监管双管齐下之际,委外业务受到冲击,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各类银行纷纷赎回委外资金。 因而部分公募基金遭到巨额赎回,基金净值异常暴涨就因于此。 通常所说的基金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投资者在开放日,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15:00前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将按“未知价”原则以当日计算出的净值确认,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通常按下一开放日计算的净值确认。


  赎回费是投资人赎回基金时支付的费用,主要是为了鼓励长期投资,减少短期内大量赎回给其他持有人带来的损失。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归基金资产所有。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而降低,具体分档及费率参照各基金产品详情。投资者在某个交易日(T日)提交了申购/赎回申请,可在T+2日就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如果申购确认成功,则您T+2日就可以使用该份额,例如进行赎回。如果赎回成功,基金管理人将在T+7内支付赎回款项。


  巨额赎回是指在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称为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出申请之和,扣除当日发生的该基金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入申请之和后得到的余额。如果出现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选择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延期赎回:基金管理人将以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强制赎回是指未经投资者提出赎回申请,而由管理人或基金注册登记人根据既定业务规则对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强制进行赎回处理。强制赎回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1) 投资者赎回时,当某笔赎回导致其在代销机构交易帐户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最低持有份额(基金公司销售协议会说明)时,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2) 如果投资人因其它原因(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使其在代销机构的帐户余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时,允许其赎回份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但也必须一次全部赎回。


  连续赎回是指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投资者对于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部分,选择依次在下一个基金开放日进行赎回。连续赎回是相对于大资金而言,因为只有发生巨额赎回时,当日赎回只能赎回其中的一部分,选择连续赎回时,其余部分自动在下一个基金开放日,选择非连续赎回时,其余部分不再自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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