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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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2 07: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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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2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沪深300
基金简称
000961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2015年1月26日
申购起始日
2015年1月26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月2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人民币10.00元。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收益分配转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
费率
(M)
M<500万 1.00%
500万≤M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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