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三川股份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4-08-19 07: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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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8-1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
旗下基金所持三川股份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14年8月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川股份(300066)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4年8月9日的有关公告)。
2014年8月18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川股份(300066)复牌交易,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管理人自2014年8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川股份(300066)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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